福建自贸区官网有关于跨境电商海关备案的资讯。
参加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③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