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企业收到的外汇,应该看企业的汇率政策,若是没有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的话,就是采用即期汇率折算入账的。外币交易的记账方法有外币统账制和外币分账制。外币统账制是指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时,即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外币分账制是指企业在日常核算时分币种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分别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进行调整: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外贸出口企业收到的外汇,应该看企业的汇率政策,若是没有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的话,就是采用即期汇率折算入账的。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一般情况下,外贸收汇会计做账的时候会以收汇当月1号的汇率记账,结汇时产生的差价计入汇兑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