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全县电子商务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
(二)拟订电商产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电商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衔接平衡电商产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电商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三)牵头推进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为电商企业、小微企业、个体网店提供指导和服务,重点支持本地农副特产生产企业开设网店,通过电商平台扩大销售量。
(四)引导全县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建设,包含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电子商务信息工程建设和实施、网上贸易与招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