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个性
主体个性,即旅游区主体的品质个性和价值个性,是指旅游企业,组织或旅游产品的品质和价值内涵的独特风格。形象定位必须以主体的存在特性作为基础,充分挖掘本地区的自然旅游资源特性和人文底蕴(文脉),并提炼加工成为本地区独特的销售点或形象推广立足点。
2.传达方式
传达方式指的是把主体个性有效准确的传递到目标受众的渠道和措施。主体个性如果不能被有效传达,受众则无法去感受和认知其内涵。传达方式主要有营销推广方式、广告与公关策划等宣传方式。尽管部分旅游地在主题个性化和特色化方面并不存在明显的优势,但通过良好的传递途径和传递方式的设计,同样可以造就突出的与众不同的地区形象。
3.受众认知
在完成主体个性识别并使用有效的传达方式之后,真正达到形象的定位完成的衡量标志,则是受众认知。所谓受众认知是指旅游主题形象被目标受众所认识知晓与感受的程度。
旅游形象推广战略是指全局性的指导旅游形象推广的方针。即国家制定全局性的指导旅游形象推广的方针,指导各部门、各地方进行旅游形象推广。
旅游形象推广关系到旅游业的发展,国家对旅游形象推广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地方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旅游形象推广战略,以各种方式、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旅游形象推广。例如,宣传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功能等,以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政府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2、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形象推广中的工作。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25条的规定:“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