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条件是: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落户条件是: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