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电子商务,不妨从思考商务活动开始。
商务活动的实质是资源的交易和整合。好比硬币的两个面,交易和整合也是商务活动的两个侧面。每一笔交易都伴随着一次新的资源整合,交易和整合的目标是价值提升或价值最大化。交易和整合——也就是商务活动——大致有三种形式,一是市场,二是企业,三是协同。市场是一种交易形式,企业也是一种交易形式(当然更加复杂),而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协同”性商务组织(如战略联盟、虚拟企业、外包等)则是一种正在蓬勃兴起的交易形式。
视具体应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商务划分为市场应用、企业应用和协同应用三大类型。但是不应该将电子商务的应用局限于商务活动的局部领域(如网站电子商务或网络营销),因为商务活动的一体化必然要求电子商务的一体化。
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指电子商务技术,那么是不是只要将电子商务技术与上述商务活动结合就实现电子商务了?答案不是单纯的“是”或者“不是”,问题的关键是怎么结合。请看以下两个公式: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这两个公式的意思是说,电子商务不是电子和商务的简单相加,而是电子和商务的有效融合;电子和商务的结合并不必然地得到具有更高效率和效益的电子商务,相反,如果结合的不好,电子商务的效率和效益甚至更低。因此,继续将电子商务界定为“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商务活动”是不恰当的,有必要对电子商务概念做一点修正:
电子商务:基于计算机网络并与之有效融合的商务活动。
纵观商务活动乃至整个人类活动发展,信息技术一直伴随其中。每一次商务活动的进步都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技术和商务模式在不断的进化中形成了有效融合的系统联系,一定的信息技术总是与一定的商务模式相匹配的,改变信息技术的同时却不改变商务模式,无异于让火车在马路上跑,只是徒然增加成本,断然带不来效率和效益。所以电子商务中的“商务”一定不再是原来的商务活动模式,而是与电子商务技术匹配的进化了的商务模式。
本质上,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工具或者方法的应用,更是一种崭新的商务模式,而任何一种商务模式都是当时社会的技术条件和制度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方式。一种好的商务模式必然促进社会分工,提高社会生产和转化效率,进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存在着商务模式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十分复杂的互动作用,这就使得任何一种成功的商务模式的设计都难以完全在人们的头脑中、书本上或书斋里完成,只能通过社会组织试验完成,通过不断的试验,加以肯定、改进或者否定,从而使新的商务模式得以进化。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各种商务模式——如百货商店、连锁店、批发市场、战略联盟等无一不是试验和进化的产物。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当面对和处理一个包含许多互动作用的复杂系统——电子商务模式正是这样的系统——的时候,试验和进化是促进发展的唯一途径。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经常不按我们预想的方式发展,经常在我们以为必然成功的地方失败,却在我们不抱希望的地方给我们惊喜。我们应该以平常的、像理解人类进化过程那样的心态来看待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失败。
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理性,决不意味着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可预料和控制。正好相反,我们能够以更加正确的方式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应该摒弃那种只对成熟的商务模式适用的刚性的组织和业务形式,而代之以柔性的组织和业务形式,将试验和进化功能“内置化”,以更快、更低成本地找到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
在一些大的方向,电子商务的进化则是可以预见的:
——电子商务将从模仿走向创新,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在传统商务中没有的商务模式,网络广告的发展即是例证。
——电子商务的模式将日趋多元化,并在与传统商务融合的过程中日趋复合和复杂,所谓“B2B”和“B2C”等过于简化的模式分类很快将成为历史。
——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将从业务流程创新到管理创新,再到组织创新,渐次展开,渐次深入,这是一个相互作用、激荡、混沌和自组织的进化过程